日本選手福原愛和台灣選手江宏傑這對桌球界曾經的愛情童話,已經在今年7月8日正式聲明離婚,並表示會共同監護2個年幼的孩子。離婚後孩子留在台灣由江宏傑照顧,而福原愛大約半年的時間沒有回台看孩子,遭批不愛小孩。律師賴芳玉星期日 (15) 在臉書發文表示:「福原愛是真愛小孩的,但為什麼沒人看出來?」引起底下網友兩極化討論。
翻攝自江宏傑Instagram。
臉書粉絲專頁「賴芳玉 (生活與法律) 」反駁輿論對福原愛不愛孩子的指責,表示夫妻不搶奪子女,不要硬生生將孩子帶離原本生活的地方,才是對孩子最好的方式。就法律層面來說,此概念在台灣稱為「友善父母」,在日本則是「海牙公約」。
賴芳玉律師,翻攝自賴芳玉 (生活與法律) 臉書,下同。
賴芳玉律師替福原愛打抱不平:「若說子女的安排 (住所地或會面交往方式) ,這對父母已經很有智慧地找到共識並有了安排,外界究竟為何認為就是母親的錯呢?甚至誤以為沒有思念孩子呢?」同樣在婚姻問題觸礁的女藝人何如芸留言附和:「索羅門王的審判,媽媽不要孩子被切成兩半,寧願放手,這個媽媽才是真正的母親。真愛不是抱緊佔有,而是思考小孩的最大幸福。我同意律師說的。」
▲何如芸留言。
很多網友同意律師的觀點,替福原愛加油:「如果可以幸福,相信沒有人會想跟自己的骨肉分開」、「離異父母有很多功課要做,旁人就放手閃邊,讓父母自己為孩子去適應失婚的難題吧!」、「真的,不是不強搶孩子就是不愛」、「即使再不捨,為了不讓孩子為難真的只能選擇放手,真正的母愛也為難了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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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另一派網友認為賴律師用過多善意解讀福原愛的作法:「真的愛小孩就會選擇放棄第三者,而不是放棄小孩」、「不知道律師是從哪點看出來,從文章理由覺得薄弱、覺得憤怒。換作我是她的小孩,在離婚前媽媽自己行為不當,名聲帶上污點,有顧到小孩顔面嗎?」、「愛是要行動表明的。跟其他人出軌還回來跟小朋友說我愛你或我想保護你–對不起,這根本不是愛」、「希望未來,如果我偷吃小孩丟給老婆,律師一樣會祝福我為我加油。」
翻攝自江宏傑Instagram。
其中不乏有中立思考的網友,認為福原愛有沒有愛小孩只有她自己最清楚,旁觀者終究是局外人,不用出言指責,也不需要聖人化。看完各方觀點,你怎麼看待福原愛對帶孩子的方式呢?
幸福的家庭都很相似,不幸家庭的苦難卻各不相同。—托爾斯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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