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期間抓包另一半劈腿可以果斷選擇分手,不過如果已經踏入婚姻,要考慮到家庭和經濟等眾多因素,能夠說離婚就離嗎?就算另一半將外面的情人直接帶進家裡住,也有可能選擇委屈配合,今天的苦主就是在這樣的家忍耐了7年。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我們之間沒有的》。
一位女網友在論壇《匿名公社》訴苦,多年前她就抓包老公外遇,當時老公只給她2條路:「不是我們倆離婚,就是小三搬進來跟我們一起住」。多數人可能直接選擇前者,不過原PO認為如果離婚她和孩子一定會被拆散,她捨不得也不放心讓老公顧小孩,「小孩從出生開始,他都不理也不管,只有給我跟小孩生活費」,所以她接受了後者。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我們之間沒有的》。
小三大搖大擺搬進來後,直接把正宮當成免費傭人,對正宮頤指氣使,命令她煮三餐,甚至要幫忙洗內//衣褲。原PO終於忍到極限提離婚,開條件談判要求贍養費,「這日子我忍耐了7年,到後面我受不了了」。老公為了小三也同意離婚,簽字答應正宮的要求。原PO離婚後感到如釋重負:「我發現生活是如此的美好,接下來我會為了自己好好過下去的。」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我們之間沒有的》。
網友們對於原PO能忍人所不能感到驚訝:「太厲害,可以忍7年…」、「他都外遇了,小孩判給妳的機率很高吧?雖然還有其它考量,但當初就該離了,竟然就這樣忍受7年…」、「很多時候自己遇到了才能知道不容易」、「往後不要再委屈自己了,你會越來越好的」。也有類似經驗的苦主從孩子的角度分享:「我的母親就是選擇離開的那個,最後小三也正式入主變成我的後母,慶幸媽媽的勇敢,慶幸後母的壞讓我變得更懂事,慶幸我沒有變壞,但長大後的一切,都不想要與他們有任何瓜葛」。
翻攝自《匿名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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