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從去年6月開始陸續被指控假借拍攝藝術照之名,對數名年輕女子伸出狼爪。近日喜獲千金的女星熊熊接受媒體訪問時,竟自爆曾拍過黃子佼的攝影展,當年的火辣作品也被人挖出。
圖片來源 / 翻攝自臉書 (熊熊)
根據媒體《三立新聞網》、《鏡週刊》的報導,熊熊受訪時表示,因為當年經紀人與黃子佼是好朋友,便被受邀擔任2013年黃子佼舉辦的《春夢攝影展》女模特兒,透露黃子佼曾坦言自己是他的理想型,但認為自身年紀已大才沒有考慮追求。
圖片來源 / 翻攝自臉書 (微當代文創),下同
熊熊指出,拍攝當天她只穿胸貼和丁字褲上場與假人互動,黃子佼誇她專業又配合度高,過程中經紀人都陪在一旁,她也沒有感到任何不適或被冒犯,成果她覺得相當唯美性感。
怎料曝光這段往事,熊熊竟引來部分網友質疑是想蹭熱度,她不滿回應,原本訪問只是單純分享產後婚姻生活,被問到之前和黃子佼是否有交集,她也只是據實以告,「檢討被害人,也是一種很可怕的傷害行為,但可惜人性就是如此邪惡!」
圖片來源 / 翻攝自臉書 (熊熊)
黃子佼因購買並持有不法影片,被地檢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處緩起訴2年、向國庫繳120萬元。兒少保護隱憂因此激起台人關注,不過相關議題在國外其實更受重視,黃子佼的事件也被國際知名媒體BBC報導,更一度衝上熱門點閱排行榜第2名,BBC亦比較類似罪刑在台灣和在其他國家的刑責。
翻攝自BBC,下同。
BBC以「電視主持人黃子佼被控持有虐//待兒童影像引發眾怒」為題報導黃子佼事件,「看到台灣一名頂尖主持人只被罰款,有人呼籲加重對持有兒童性//虐待影像的刑責。」BBC引用現代婦女基金會的臉書發文:「本案地檢署的處分,對於一個具有如此社會聲量及財富資源的人物來說,實在無足輕重。」
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1項:「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同樣的罪刑在美國和日本的處罰不同,BBC指出:「相較之下,在美國持有相關影像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日本法律處最高1年有期徒刑,或最高100萬日元 (約新台幣21萬元) 。」BBC簡述黃子佼的案情,也提到其他藝人們連署修法的公開信。
翻攝自臉書 (黃子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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