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養毛小孩的飼主們注意了!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年滿3個月齡以上的犬貓須每年接種一次狂犬病疫苗,否則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日前有民眾就因被判定未依規定替愛犬施打疫苗,結果慘遭開罰……
示意圖。圖片來源 / 翻攝自台北市政府
根據媒體《TVBS》、《風傳媒》的報導,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抱怨,表示近日他收到一張市府的公文通知,稱她已2年沒帶愛犬接種狂犬病疫苗,依法須裁處3萬元罰鍰。但他今年4月才帶愛犬施打疫苗,疫苗卡也有歷年記錄,後續向動物醫院確認後,才得知只能憑疫苗卡與公文提出申訴。

示意圖。圖片來源 / 翻攝自DUCA
事實上,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規定,出生滿3個月的犬貓,必須每年進行1次動物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如未依規定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犬貓若是離世,則應完成除戶作業,以避免相關罰則。

圖片來源 / 翻攝自農業部
不過今年7月,狂犬病疫苗針對家貓放寬規定,完全飼養於室內、且外出時使用提籃、推車或運輸籠等措施的家貓,可免除強制接種狂犬病疫苗;但放養或戶外活動的貓仍須接種。有獸醫師也提醒,由於疫苗注射單送回動保處也是由人工輸入資料,難免會有遺漏,因此若有帶毛孩施打狂犬疫苗,以防萬一注射證明書一定要保留。

示意圖。圖片來源 / 翻攝自台北市動保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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