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車一族注意!11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費期限將於本月31日截止,提醒尚未繳款的車主盡速繳費,否則逾期最高加徵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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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媒體《中天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的報導,財政部賦稅署指出,11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已於10月1日開徵,繳費期限只到本月31日,提醒車主務必於繳納期限內完成繳稅,若尚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繳款書,應儘速向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或派駐監理機關櫃檯申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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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未於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款者,每超過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達10%;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而逾期未完稅之車輛上路被查獲,可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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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繳納稅款,財政部賦稅署提供多種繳稅管道,包括線上查繳、金融機構繳納、便利商店繳納、ATM、信用卡及行動支付,車主也可透過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直接連結至網路繳稅平台,或使用行動支付APP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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