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尾聲有諸多節慶,先是迎來繽紛的聖誕節,過沒幾天便是跨年。許多人在一年的最後一天會選擇辦趴團聚,或參加跨年晚會享受眾人一起迎接全新一年的氣氛,又或是早早卡位準備迎接新年第一道曙光,因此不少員工會在31號這天請假,就是希望能毫無顧慮狂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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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近日就有民眾抱怨,12月30日、31日他原本想請特休,卻遭店長拒絕。根據媒體《三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無奈發文,表示日前他傳訊息給店長,12月30、31日他已經安排好行程,想詢問是否能請特休,結果對方回覆「31日無法,31日全店禁休」,讓他不解「有誰可以跟我說一下為什麼不能用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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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曝光後,意外掀起兩方論戰,有一派脆友認為特休是勞工的權利之一,「服務業悲歌,其實用特休,雇主不能限制員工,這種爛風氣真的要改」、「出社會十年給你的建議,用勞基法去爭取休假,理跟法妳會贏,但往後漫長的職涯,妳會很痛苦」、「無期限支持以後國定假日任何服務業都不要營業」、「當然可以休,但還是建議妳換工作,每個工作都有淡旺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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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派網友則表示跨年休假很容易招人嫌,「於情,班都排好了,妳這樣請會很討人厭,於理,你的確有權利請特休」、「12/31要幫妳講話都難,跳槽去跨年可以休息的公司做吧」、「你可以休假,只是會被列為不能同甘共苦的人」。你認為跨年當天休假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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