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失業勞工突破求職門檻、降低跨區就業所衍生的交通與生活成本負擔,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持續推動「跨域就業津貼」措施,透過求職面試交通補助、異地就業交通補助、搬遷補助及租屋補助等多元配套,協助失業勞工順利重返職場,最高可補助新台幣3萬元。

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根據《TVBS新聞網》、《中天新聞網》報導,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凡曾參加就業保險,且目前失業已滿3個月,或屬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皆可至日常居住地附近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由就業服務人員提供一對一諮詢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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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服人員會將依失業勞工的工作經驗、就業興趣及專長能力進行評估,協助媒合合適職缺。
若評估後發現住家附近暫無合適工作機會,但失業勞工仍願意跨區求職,經就服人員推介前往距離日常居住地30公里以上地點面試,即可申請「求職交通津貼」。該補助每人每次500元,特殊情形最高可補助1,250元,每年最多可申請4次,以減輕跨區面試的交通費用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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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失業勞工若經推介順利就業,且工作地點距離原居住地30公里以上,實際就業滿30日後,還可依需求申請後續異地就業相關補助。選擇每日通勤者,可申請「異地就業交通補助」,依距離遠近每月補助1千元至3千元,最長可補助12個月;若選擇搬遷至工作地附近,搬遷費用將依實際支出核實發給,最高補助3萬元;租屋族則可申請租屋補助,按租金總額的60%核實發給,每月最高5千元,最長補助12個月。

翻攝自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力發展署提醒,有需求的失業勞工可至該署官網「業務專區–就業服務–勞工補助–跨域就業津貼」查詢相關資訊,亦可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或親洽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由專人提供說明與就業推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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