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的汽機車族注意!今年自用汽機車燃料費繳費已於7月開徵,至今尚未繳納的民眾,各區監理所已寄出催繳通知書。公路局提醒,汽燃費補繳期限只到12月31日止,尚未繳費的車主應盡速繳納,否則將開罰並移送強制執行。

示意圖。圖片來源 / 翻攝自空氣品質監測網
根據媒體《中時新聞網》、《TVBS》的報導,114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1日開徵,營業車則於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開徵,今年須繳納汽燃費的車輛共計約1989萬輛,然而至今仍有約86.8萬車主未完成繳費。針對未依期限繳納車輛,公路總局所屬監理機關已陸續寄出催繳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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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指出,今年度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補繳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若逾期未繳納,除了將依法處以300元至3000元罰鍰外,欠費後續也會移送強制執行,提醒車主務必於期限內繳清,以免受罰。

示意圖。圖片來源 / 翻攝自屏東監理站
公路局說明,汽燃費繳費管道多元,收到催繳通知書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等APP,免出門就能線上繳納。若不確定是否已繳交汽燃費,除可向監理機關洽詢外,也能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查詢。

圖片來源 / 翻攝自台北監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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