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挂号费调涨超过限制金额,医疗机构需要向卫生局报备,但各地作法不一。卫福部日前公告停用「医疗机构收取挂号费之参考范围」,现在医疗院所可以按市场机制,自行调整挂号费并明显标示价格。卫福部医事司司长亦表示,这代表不对挂号费设上限,若有争议将由公平交易委员会把关。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村里来了个暴走女外科》。
在2010年6月,卫生署 (卫福部前身) 为避免医疗机构收取挂号费之差距过大,影响民众就医权益,公告「医疗机构收取挂号费之参考范围」,规定门诊挂号费不得超过150元、急诊挂号费上限300元,若超过上限需要向卫生局备查,并于2010年7月1日全面实施。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村里来了个暴走女外科》。
根据《自由时报》、《东森新闻》报导,台湾医疗机构的挂号费目前多在250~300元之间,最高也有医疗院所收到2,500元。卫福部在4日公告即日起停止适用「医疗机构收取挂号费之参考范围」,说明2010年的公告有误解,因为挂号费属于行政费用,而不是医疗费用,所以地方卫生局依法无权审查。不过医疗机构需要明显揭示挂号费金额,直辖市、县 (市) 主管机关为保障民众权益,也能请院方陈报挂号费调整情形。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村里来了个暴走女外科》。
《中央社》指出,对于公告实施后,挂号费是否就没有上限,卫福部医事司司长刘越萍5日回应:「对。」不过本次公告重点在于,本来按照法律,地方卫生局只能要求医院诊所提供资讯,但部分卫生局进行实质审查限制,恐有违法疑虑。外界担心之后若有医疗院所联合涨价怎么办,刘越萍认为医疗机构不会随便涨价,毕竟价格公开透明,民众可以自行评估;万一有联合涨价争议,则有公平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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