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台电指出隔月缴费的用户如果逾期没缴费,第61天 (下次收费日) 就会暂停供电;每月缴费用户则是约第31日就没电可用。而马来西亚有一位房客至少4年没缴电费却能正常用电,而且房东还失踪了,他不用付房租就继续住,奇妙发展在霹雳州太平市真实上演。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初恋的恶魔》。
根据《星洲网》、《诗华日报》报导,名为鲁比·哈斯曼的房仲在脸书分享一户要被拍卖的物件。鲁比经手调查这间房屋后,和丈夫一起先去看房,意外发现那里居然还有人住。该住户表示他只是租客,房东已经失踪很久了,4年都没有来收租。租客还亮出一张电费单,上面标注拖欠电费2万1千894令吉3仙 (约新台币15万元) 。
翻摄自脸书。
鲁比夫妇投标前就调查过那间房子,早知道有欠费情形,「只是没想到租户会做出这样的举动」,两人看到租客拿的帐单时还假装吓一跳。租客表示已经知道房子要被卖掉,也答应会在2个月后搬走。虽然租客白住4年,也长期未缴电费,马来西亚国家能源公司 (TNB) 却没有停止供电。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初恋的恶魔》。
直到房子被拍卖,TNB都没有将其断电,鲁比也不清楚原因:「这不在我的控制范围。」幸好最后TNB免除这笔帐,让鲁比夫妇松一口气,「不然我们也很痛苦,不知道该由谁来买单。」鲁比也上网发文呼吁包租公包租婆:「希望你们处理好电费,别让类似滥用电源还不付费的租客留下一堆烂摊子,拍拍屁股就走人。」你觉得这种奇闻有机会发生在台湾吗?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初恋的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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