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區日前發生一起駭人的當街砍人案!一名謝姓男子疑不滿妻子申請保護令,竟駕車尾隨,追撞她與其妹妹的機車,她們摔倒後,他持棍棒與刀械上去猛砍一頓,兩人不幸身亡。事後,網友氣憤不已,痛批「保護令根本是一張白紙!」對此,律師蘇家宏也在臉書分析了!

翻攝自網路,下同
蘇家宏表示,保護令是創造保護的「虛擬界線」,仍須搭配警察的實質保護,若沒有保護令,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就算站在你面前,也不能用法律趕他走;但若有保護令,裁定施暴者不能聯絡、騷擾或離你家50公尺遠,只要施暴違反,就可以請警察把他抓走。

蘇家宏指出,就像法律規定不能殺人,殺人的人最高可以判處死刑,讓所有的人知道不能任意犯罪,法律創設了一道無形的「界線」;保護令並不是沒有用,違反保護令者,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法律明確規範的刑事責任,保護令創設了一個「虛擬保護界線」,只是保護令需要警察與司法單位的執行,才能發揮實質保護的功效。

翻攝自臉書 (謝男)
蘇家宏強調,「就算有保護令,面對家庭暴力者,『遠離』暴力者是最佳的策略,甚至需要躲起來,絕對不要吃眼前虧。」
再來,蘇家宏提到,「是否要羈押犯罪嫌疑人?」取決於檢察官當下認定其是否有重複犯罪的危險性,若證據足夠才會向法院聲請羈押。

翻攝自網路,下同
蘇家宏直言,這次的悲劇正好凸顯出「預防性羈押」的重要性,在法律上要讓「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必須提出足夠的證據,如:家暴犯已經多次傷害人的事實,也有放話要殺人、毀損多樣物品、家暴犯有跟蹤埋伏情形、攜帶兇器等,否則法官也很難裁定要羈押家暴者,對於暴力型的家庭暴力類型,是否要增加「預防性羈押」的條件?也值得立法單位深刻研討。
此外,蘇家宏坦言,「夫妻間 (情侶間) 的暴力往往更為凶險」,談感情並不是一件「理性」的事情,曾經手不少件妻子被丈夫打得鼻青臉腫的家庭暴力案件,發現有些男人藉著男女朋友或夫妻的感情關係,利用很多女人因為愛而包容,或不知該怎麼面對,所以行徑越來越囂張,有愛不等於有理性,會動手的人,從不會因為愛就收手,「暴力男,再帥也不要!」

最後,蘇家宏感嘆,願這場悲劇喚起更多人的警覺,也喚醒制度的溫柔與堅定。


翻攝自臉書 (蘇家宏)
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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