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日前發生「優先席爭執事件」引發熱議!一名73歲的曾姓婦人疑似不滿年輕乘客坐在優先席,竟用袋子碰撞對方膝蓋,誰知年輕乘客也不是好惹的,請旁人幫忙拿提袋後,便起身將老人家踢飛至對面座位,畫面在網上發酵中。事後,曾婦的身份被起底,如今更被抓進警局。

翻攝自網路,下同
根據《TVBS新聞網》、《鏡週刊》報導,優先席風波才剛過,10月1日上午,曾婦又在台北市延平北路二段某超商內鬧事,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進一步查證身分,發現她因多起竊盜案遭判刑55天,卻未依規定到案執行,士林地檢署已於9月30日發布通緝,隨即將其上銬逮捕。

曾婦被逮時情緒激動,不斷大喊「不是我!這是假的」、「我是好人!無中生有把我抓起來」,一路被押上警車。當抵達警局時,面對大批媒體守候,她甚至脫口「謝謝!盡量拍」、「我裡面有手銬吼,我願意被看見」,行為舉止令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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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曾婦已被帶回大同分局,後續將依通緝案移送士林地檢署歸案。
關於此風波,「法老王」王至德律師在臉書警告了!王至德表示,新聞下方有人留言「無法理解為什麼明明有這麼多不是博愛座的位子,為什麼他 (年輕乘客) 偏偏要去坐博愛座?」這就跟大家在指責女生「明明有這麼多衣服可以穿,為什麼一定要穿露腰、露胸、露大腿的衣服一樣?」因為沒有規定說不行,一個自由國家的好處就是「法律沒有規定不可以的話,你就可以去做」,這就是自由的真諦。

翻攝自臉書 (爆紅公社) ,下同
王至德直言,雖然大家覺得這一踹很解氣,但還是要注意,曾婦的「攻擊」行為如此微弱,年輕乘客的腳踹,恐怕不容易被認為是合理的正當防衛,可能是屬於過當防衛,最多是減刑而已。
王至德強調,若曾婦因這踹受傷,年輕乘客恐怕還是得道歉求原諒,或是背上傷害罪的前科;至於有人問「是不是算互毆?」就算是互毆,法律上也是各自成立傷害罪,但曾婦的攻擊力明顯無法造成傷害。

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翻攝自臉書 (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
下方的留言依舊傾向力挺年輕乘客,大家紛紛提到「那老害是個專挑女性欺負的慣犯了!只是這次看走眼挑到男性」、「看到這畫面就有說不出的舒服,可能我有病吧?」、「影片應該納入捷運勸導影片,看看還有哪個老人敢搞事」、「我期待那個男生拿出思覺失調證明」、「一個英雄的犧牲、點醒成群的惡魔老人」、「支持這位英雄」、「聽說,此婦人不是第一次,只是平常都欺負在博愛座的女子或孩童」。

事後,北捷回應,優先席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設置,提供真正有需求的乘客使用,若遇爭議,可透過對講機通知行控中心,或在車站向站務人員反映,亦可透過AI智慧客服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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