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气候高温潮湿,炎热好天气就算没有运动,走在户外没几分钟也能汗如雨下。高雄一名男子就因为觉得太过闷热,长期在公园打篮球时打赤膊,没想到竟遭路人投诉「有碍观瞻」,惨吃上2000元罚单……
示意图。图片来源 / 翻摄自basketballnovascotia.ca
根据媒体《三立新闻网》、《中天新闻网》的报导,高雄凤山一名徐姓男子经常到大东湿地公园打篮球,不过他总是打赤膊运动,日前竟被民众以不雅观、妨害社会善良风俗等原因检举,要求相关单位强力约束徐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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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处获报后,一度通报警方到场处理,然而徐男称是天气太热才会打赤膊运动,当时警方仅劝导他离去,未依《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之后徐男再度到公园打赤膊打篮球,由于保全多次劝导未改善,公园处认定已经影响民众公园休憩品质,连开了2张共2000元的罚单。

示意图。图片来源 / 翻摄自FIBA Basketball
不过法律真的有规定不能打赤膊运动吗?高雄市警方表示,《社维法》明定「公共场所或公共得出入场所,任意裸露或为放荡姿势,而有妨害善良风俗,不听劝阻者,可依法裁罚最高6000元」,打赤膊原则上没有违反规定,但可以依危害程度开罚。工务局则指出,《高雄市公园管理自治条例》有规定,公园内不得赤身露体,经制止或命其离开不从者,可处新台币1000至6000元罚锾,经告诫仍不从者,得按次处罚。

示意图。图片来源 / 翻摄自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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